【旺角骚乱】11名被告案件今年6月区域法院审讯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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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涉嫌参与去年旺角骚动事件均否认控罪。(资料图片)

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发生旺角骚乱事件,其中11人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罪名,案件今(17日)于区域法院提讯,其中一名女被告缺席聆讯,法庭遂发出拘捕令,并将其担保金充公,其余被告则表示会否认控罪。控方表示将有43名证人,全部均为警员。案件暂定于3月16日作预审,审期暂定为6月1日至7月12日,合共30天。

11 名被告分别为莫嘉涛(18岁)、李倩怡(18 岁)、钟志华(30 岁) 、何锦森(3岁) 、霍廷昊(23 岁)、陈和祥(70 岁)、邓敬宗(27 岁)、李卓轩(19 岁)、林永旺(22 岁)、叶梓丰(17 岁)及吴挺恺(25岁),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共14 项控罪。

其中被控两项暴动罪的第二被告李倩怡今缺席聆讯,其代表律师亦表示联络不上,昨天到访李家,李的父母亦没法联络她,亦不知她的下落。法官郭启安遂发出拘捕令,担保金3000元亦被充公。

众被告今获法援委派律师作代表应讯,辩方指众被告均不会认罪,将争议口供内容。

控方指,控方将有43名证人,全部均为警员,控方透露有3.5小时的录影片段,及合共104分钟的录影会面,当中有被告承认案发时在场。控方预计审讯需时30天。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