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首宗认罪 18岁青年认向警员掟砖 被判接受感化18月
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事件,事后多人被捕及遭检控,一名年轻麦当劳店员,早前承认当晚曾向执勤军装警员掟砖,击中其左膝造成1毫米伤口并流血,是首名涉及事件中认罪的被告,今(9日)于九龙城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8月。裁判官香淑娴上月底处理案件后翌日便收到刀片信,她在判刑时特别提到没有证据显示“该次事件”与本案有关,强调判刑没受事件影响。
没有案底的男被告陈浩文(18岁),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去年2月9日凌晨,于弥敦道南行线近山东街,袭击导致警员王泽辉受伤。
官称未有证据显示刀片信与案件有关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指,被告于去年12月19日认罪后遭还柙,翌日有报章报导香官疑收刀片信的事件,但她强调没有证据显示该事件与案件有关。香官明言没有怀疑被告与事件有关,更不会影响判刑。
香官引述法庭为被告提取的报告,指被告性格冲动,易受人影响,案发时只得17岁的被告犯案因一时冲动,没顾后果,而案情严重之处在于警员执勤期间无故受袭,被告更拿起砖块瞄准警员,警员没有受严重伤害实属侥幸。
被告认罪后还押 渡过难忘的18岁生日
香官续指,被告还押21日已尝到失去自由的感觉,相信他有深刻教训及自我反省,相信他过了一个难忘的18岁生日。香官又斥被告思想幼稚,判断力欠佳,自制及守法意识薄弱,生活没有方向,希望他在感化后可成为一个守法的年轻人。
案情指,警员王泽辉及同袍案发时到现场处理骚乱,约于凌晨4时20分看见多人在弥敦道马路聚集,被告突然从人群中冲出奔向王,并于两人相距10米时出手掟砖,掟中王,王左膝流血疼痛。同袍立即追捕,数秒后擒获被告。警诫下,被告承认看新闻得悉及在现场目击警方拘捕示威者,感到愤怒,随手拾起一块5×10×6厘米大的砖头掟向警员。验伤报告指王左膝有1毫米裂伤及轻微肿胀。
案件编号:KCCC51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