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控方提供数百小时录影片段予辩方 押至明年1月再讯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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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年初一深夜旺角发生骚乱,事后多人被捕并控以暴动等罪,其中涉11名男女的案件,今(29日)于区域法院再讯。控方庭上透露,需要约一星期时间向辩方提供几百个小时的录影片段,而其中一名被告亦早前已申请法援,惟需时递交文件,故双方均申请将案件押后。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7日再讯,预计案件将于明年7、8月审理。
除第七被告邓敬宗亲自应讯外,其余10名被告均获法援委派的律师代表。邓表示,早前申请法援,并需要时间向法援署递交文件,并保证不会再要求转用私人律师,法官郭启安亦明言,今次押后是给予邓最后一次机会。
控方则透露需一星期时间向辩方提供几百个小时的控方录影片段。郭官最终将案件押后至1月17日再讯。
11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涛(17岁)、李倩怡(17岁)、钟志华(30岁)、何锦森(37岁)、霍廷昊(23岁)、陈和祥(70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19岁)、林永旺(21岁)、叶梓丰(17岁)及吴挺恺(24岁),各人分别被控在2月9日在山东街、弥敦道、豉油街、西洋菜南街等地,参与暴动、袭击致造成警长曾家辉受身体伤害、刑事毁坏警车及袭警等共14罪。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