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消委会接127宗投诉 八达通无法退款 需买卖双方协议
【5000元消费券/政府电子消费券/八达通/AlipayHK/Wechat pay/拍住赏/Tap & Go】首批2,000元电子消费券于8月1日派发,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今早(10日)于港台节目表示,消委会截至昨日共接获127宗涉及消费券的投诉,涉储值支付平台的技术问题、客户服务热线无人接听、被商户收取附加费、优惠未能使用、商品加价、商户争议等。
黄指,收到消费者投诉于百货公司退货时,未获退回消费券,仅可退换该百货公司的消费券。她认为,百货公司做法不合理,呼吁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物前,需了解清楚条款。她又指出,由于八达通存在技术问题,当消费者要求退货时,买卖双方需协议,经同意后再决定退货方法。
延伸阅读︰消费券|消委会接获投诉指百货公司拒退款 即睇5间百货退款方法
▼市民领取消费券情况▼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提醒市民,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如果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消委会截至昨日接获127宗涉及消费券投诉,当中58宗涉储值支付平台的技术问题、客户服务热线无人接听,占投诉个案一半以上。而其他投诉个案包括被商户收取附加费、优惠未能使用、商品加价、商户争议等。
百货公司退货拒退消费券 消委会指不合理
黄凤娴指出,接获有消费者投诉,于百货公司退货时,不获退回消费券,仅可退换该百货公司消费券。消费者认为百货公司于交易前没讲解清楚,故不满其退货安排。黄认为,百货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强调除非公司事前表明不允顾客退货、退款,否则应容许退回顾客的消费券。她呼吁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物前,需了解清楚条款。
黄续指,由于八达通有技术问题,当消费者要求退货时,买卖双方需协议,经同意后再决定退货方法。至于另外3间储值支付平台,则可直接将消费券款项,退回消费者帐户。
▼八达通商户优惠懒人包▼
平台向商户收手续费 消委会︰不应转嫁消费者
黄凤娴指,逾百宗个案中,有7至8宗涉商户征收附加费问题。有店舖表示,因使用储值支付平台收款,被平台收取2%手续费,因此向顾客收取附加费。黄以信用卡为例,当商户接受选用该收款方法,则不应向顾客附加费,认为该些商户的做法不公平,“当你接受咗,就唔应该将手续费转嫁俾消费者。”
至于有商户要求以消费券付款,另设最低消费。黄凤娴表示,酒楼或食肆较常出现该问题,例如有酒楼“一盅两件”价格仅20至30元,却要求顾客消费满100元才可使用消费券。她认为,政府推出消费券为振兴本港经济,食肆不应设立最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