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案改口供|辩方指父只在叫冤 或有人基于亲情说了些话
声称遭父亲强奸的女童,涉在家人干扰下于庭上改口供案续审。代表女童父亲的大状今日(9日)开始进行结案陈词,他指出收押所得录音未有显示,女童父指使其他家人要教女童上庭要讲唔知、化浓妆、“搞串个party”等,而内容其实关于女童父向家人叫冤,又指即使有人叫X改口供,也不一是代表女童父有参与,或是有人基于亲情,自行向女童讲了有关说话。大状亦指,女童对家人有偏见,不喜欢自己的父亲,亦认为家人不疼锡她、偏心胞弟。
本案涉及5名的被告,均是女事主X的亲属,包括父亲(44岁)、母亲(42岁)、嫲嫲(67岁)、叔父(39岁)及爷爷(65岁)。父亲、嫲嫲、叔父及爷爷被控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拟作出的证供。
父亲及母亲另被控于2018年10月20日妨碍司法公正,即使母亲及X离开香港,意图使她们不以控方证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收押所录音只显示父在叫冤
代表女童父的大状指,所有有关荔枝角收押所的录音中,女童父都没有指示其他被告著X上庭要讲唔知、唔记得、化浓妆、“搞串个party”等,而女童父只是在叫冤,因为他收到X的验身报告,当中提及X的阴部、处女膜未有出现伤口,女童父认为报告对他有利,只是向前来探望的家人解释、讲述感受。
或有人基于亲情说了些话
大状又指,即使有人叫X改口供,也不一定代表女童父有参与,提出或有人基于亲情,自行去跟X讲了涉案的说话,与女童父无关。虽然控方指众被告涉向X献殷勤、送小礼物等,但大状反指,众被告为X的长辈,当时又年近岁晚,给利市予X不足为奇。
指事主曾批评父亲好样衰
大状亦攻击X的证供,指她无法记得事件细节,而X自2019年3月起开始要服药,对其记忆有影响,质疑是否可以安全地依赖她的证供?再者,从X作供情况可见,X对于众被告有偏见,又称自2、3岁已不喜欢父亲,曾质疑母亲为何嫁给父亲,批评父亲“好样衰”,长辈过时过节给她红包,她都会质疑:“边有咁好死。”认为家人不疼锡她、偏心胞弟。
指X懂与警方讨价还价
另外,大状也提及X在举报父亲时,只有15岁,但却已懂得向警方讨价还价,希望警方可在深圳替她安排住宿,质疑X并不简单,懂得为自己打算。
案件编号: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