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大生涉二号桥暴动 警否称非蓄意箍被告颈 对方有说抖唔到气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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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中大生涉嫌参与前年11月中大二号桥暴动案续审,警员庭上作供时否认曾箍第3被告高梓斌的颈,其后说他指非蓄意箍颈。他称听过被告说:“我抖唔到气。”高亦有叫他松手,但他认为被告呼吸困难或因吸入催泪烟,而非遭他箍颈所致。

警员认有机会箍到被告颈

警员温祖荣,是负责追截第3被告高梓斌的警员。他作供时称,他不是根据示威者的行为而决定追截,只是按他们之间距离,追捕最接近他的示威者。他在辩方追问否认曾箍高的颈,只是箍其颈附近的位置。温其后改称非蓄意箍高的颈,他解释说“有机会”箍颈。

否认曾扯甩被告面罩

温承认案发时曾听到高表示:“我唔走,你松开只手,我抖唔到气。”他亦留意到高的防毒面罩松脱。他否认强行“扯甩”高的面罩,但一度同意辩方指高因而吸入催泪烟,故温能迅速控制高。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张洁宜有再问温是否有听清楚问题,温更正他不同意辩方说法。

温的记事册内记录了被告叫他松手,以及他曾放开手,但他在供词无提到,他指不认为此事重要。温又称高呼吸困难,可能因防毒面罩松脱而吸入催泪烟导致,未必因被他箍颈。

警长彭志伟的记事册曾记下第三被告高梓斌被制服时曾挣扎。(陈家怡摄)

另一警记事册记下被告曾挣扎欲逃

警长彭志伟则称,温将第三被告高梓斌交由他接手后,高曾经拉扯和揈手,彭认有把高压下和将高“㩒落地”,高亦有失平衡而跌倒。彭起初声称他在记事册的纪录较详尽,写下高不断挣扎欲逃,于是制服高在地上及替他上手扣。

惟彭在之后录下的供词才提及高跌倒,指他为求安全把高带其到二号桥,但高挣扎及于纠缠期间倒地,并撞到高的下唇以致擦损,彭再制服他。彭指该些动作同步发生,记事册没记录得那么详细,又说:“我承认我写得唔好。”

凭高的装束判断是示威者

彭同意当时不知高为何被警员控制,后来又澄清说他根据高的装束,及高在暴动现场出现,凭经验判断高是示威者,而他的头套亦拉至下巴,违反蒙面法,故作出拘捕。辩方向他指出被告因为身体不适,而有拉扯动作,彭否认此说法。

5名被告为刘晋旭(21岁)、符凯晴(21岁)、高梓斌(21岁)、陈历释(18岁)及许贻颛(20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中大赛马会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号桥及环回东路一带参与暴动,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符涉管有一个螺丝批和一个金属锤头,许则被指管有一个扳手,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案件编号:DCCC 3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