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车辆废弃政府土地情况 检讨当局检控策略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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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长期有废弃车辆停放在各区的公众车位或路旁,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22日)表示,现时即使地政总署能最后登记车主的资料,亦往往难以追查占用人的身分及作出检控,令人怀疑政府当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够和有效。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在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的措施成效主动展开调查,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公署表示,审计署在2000年的报告书中已指出,本港欠缺规定登记车主须负责妥善处置其废弃车辆的法例,并建议当局考虑修订现行法例,惩罚没有妥善处置废弃车辆的不负责任车主。申诉专员公署初步查讯得悉,若公共道路上的弃置车辆造成危险或阻碍交通,警务处现时会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处理。

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检控案例

至于其他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危险或造成交通阻塞的弃置车辆,则由地政总署或运输署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在事涉车辆上张贴通告,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前将车辆移走,否则政府当局会将车辆移走及充公,并考虑检控相关占用人。

然而,自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检控的案例。对于在政府土地弃置车辆的个案,即使地政总署能取得最后登记车主的资料,亦往往难以追查占用人的身分及掌握足够证据作出检控。

申诉专员赵慧贤称,弃置车辆的问题在全港多区均有出现而且持续多年未见改善,相关政府部门多年来除了没有迅速移走车辆外,亦未见积极执法及采取有效措施以遏止有关行为,令人怀疑现时政府当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够和有效,因此决定展开这项主动调查,审研运输署及地政总署就政府土地上弃置车辆问题的应对措施成效,并在有需要时提出改善建议。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并于今年7月22日或之前送达申诉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