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返港少年检疫犯“三宗罪”判入更新中心 料属最年轻罪成人士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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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港易未实行前,由内地、澳门或台湾返港,均需在居所检疫14日。卫生署公布一名16岁少年去年内地返港时,在深圳湾提供虚假住址作检疫地点,再而检疫令尚未届满前,脱下手环外出,在观塘被警方截获,即一共三违反。被控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6月1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即时判入更生中心,为至今违反检疫令罪成人士当中最年轻人士。

2020年2月8日起,所有内地来港人士均需要强制隔离检疫,图为2月7日深夜,市民赶及从深圳湾口岸回港。(资料图片 / 余俊亮摄)

卫生署表示,该名16岁男子去年10月由内地返港,订明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惟于去年10月20日在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向一名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住址作检疫地点。他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脱下手环,并于去年10月22日在观塘被警方截获。

他最终被控违反《规例》的第8(4)、8(5)条及第9条,一共三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即时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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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141人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

发言人表示,截至今日,累计共有141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