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 黄之锋岑敖晖等4人认罪需还柙 下周四判刑

撰文: 陈家怡
出版:更新:

支联会去年申办六四31周年晚会首遭警方反对,但仍有大批市民于维园聚集,事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等24人,分别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举行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被告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4人今(30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听取求情后,押后至5月6日判刑,所有被告需还柙。

而早前表示将会认罪的朱凯廸,今暂毋须答辩,其案件则押后至6月11日再讯。

案件现涉24名被告,他们分别被票控于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参与、举行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被名被告今由囚车柙至区域法院应讯。(罗君豪摄)

朱凯廸案件押后至6月11日 与另外19名被告案件一并处理

案件今处理时,被告黄之锋(24岁)、岑敖晖(27岁)、袁嘉蔚(27岁)和梁凯晴(26岁)承认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把案件押后至5月6日判刑,期间所有被告须还柙,各被告表现平静。除了梁凯晴外,其他3人已因其他案件遭还柙。

此外,另一被告朱凯廸早前表示将会认罪,今透过律师申请其案件押后至6月11日,和另外19名被告的案件于西九龙法院再讯,获法官批准,而朱凯廸暂毋须答辩。

其中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常委张文光、麦海华、尹兆坚、赵恩来、梁耀忠、梁锦威、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工党主席郭永健,及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共13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1

除黎智英外上述的12人,连同13名民主派人士,即梁国雄、何秀兰、梁国华、胡志伟、朱凯廸、黄之锋、罗冠聪、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何桂蓝、张昆阳、杨森,共25人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被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罗冠聪及张昆阳早前已缺席审讯。法官曾质疑该传票案件交由区院审理耗用更多公帑,其余各被告则押后至6月11日再讯。

案件编号:DCCC 857-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