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收紧发电厂空气污染物排放上限 2026年生效 料不涉新投资
环保署今(19日)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就新一份《第九份技术备忘錄》,为两电厘定排放限额,拟于今年底前生效,而新的排放限额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电力行业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可吸入悬浮粒子将分别减少10%、9%及6%。
政府估计,电力公司要达致拟议排放限额,将不涉及任何新资本投资,亦不会令本地发电燃料组合出现重大改变,但指会否影响未来电费“属言之过早”。
当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制定《第九份技术备忘錄》已考虑兴建新燃气机组以取代部分现有燃煤机组的进展,该批燃煤机组因使用年限将于未来数年陆续届满,须按计划退役;估计未来可从大亚湾核电站输入的电量;2026至27年期间预计本地耗电量等。
中电排放量可大幅下调
评估多个因素后,估计港灯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排放限额,可较《第八份技术备忘录》所订水平分别下调2%、10%及3%;而中电则分别分别可下调17%、10%和8%,以改善本港空气质素。
至于对电费影响,环保署表示,电力公司要达致拟议排放限额,将不涉及任何新资本投资,亦不会令本地发电燃料组合出现重大改变。然而,署方认为,未来电费仍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日后燃料成本、营运成本、销售量,以及电费稳定基金与燃料价格调整条款帐的未来变动等。在现阶段要确切评估拟议排放上限对2026年及之后电费的影响,“属言之过早”。
两电指收紧排放上限对营运构成挑战
两电表示,在本地发电燃料组合未有大改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收紧排放上限对其营运构成挑战,又认为能否符合排放限额,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合适质素的燃料供应。两电亦指出,发电机组或排放控制设备因老化问题或自然损耗而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均会损害两电符合新排放限额的能力。两电亦关注到,要采购足够数量的低硫及低灰含量的低排放燃煤实非易事,而全球对低排放燃煤的需求却不断增加。
若发电厂在营运期间遇到非两电所能控制、但对排放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例如低排放燃煤供应中断或不足、用电需求突然增加、获供应的天然气含硫量增加、中电在2026年获供应的核电量较预期少、三台现有燃气机组的提升工程及/或新燃气机组(即港灯的 L11和L12 号机组及中电的 D2 号机组)的投产出现意料之外的延误,以及并非两电所能控制的其他相关事宜),两电或须申请相应调整其排放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