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认刑毁喜茶判社服令 上诉庭嫌太轻撤消刑罚 改判更生中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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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于去年5月号召在各商场“和你Sing”,一名案发时16岁少年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破坏内地饮品店“喜茶”。他承认刑事毁坏罪,原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律政司提出覆核,上诉庭法官撤销该判刑,并索取教导所等多份报告。上诉庭今(16日)改判少年入更生中心,并日后颁发判辞解释理据。

现年17岁的周姓被告,承认于去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毁坏喜茶的设施。

被告承认控罪,原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律政司就刑期提出覆核,上诉庭法官上月听取陈词后,认为原审明显判刑不足,撤销该判刑,并索取多份报告。

案件原定于上月判刑,惟上诉庭法官当时处理案件时指,最新的报告披露少年自幼患有哮喘,其体能不适合进入劳教中心,但原审时索取的报告没有提及他患有哮喘,在运动方面亦表现优异。上诉庭法官遂决定,再替少年索取报告。

案件编号:CAAR1/2021

数名少年刑毁新城市广场喜茶店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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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反修例事件相关案件作过多次覆核,大部份案件均被改判入狱。(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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