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紧公司查册 财库局许正宇:有人将资料武器化 应堵漏洞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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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向立法会呈交文件,拟分阶段落实新查册安排,公司可以拒绝让公众查阅董事及公司秘书的通讯地址及身份证号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4日)在网志发文,重申将引入“指明人士”安排,他们将容许透过申请取得完整个人资料,有关人士包括公司小股东;至于需进行客户尽职审查的金融机构及专业团体,若他们要取得“受保护”资料,则要获有关人士授权后,才能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取得。而政府部门及执法机关则可取得受保护的完整个人资料。
许正宇认为,新安排合理平衡,又指当清晰看到社会上有人将个人资料“武器化”,以“起底”方式来伤害他人时,便有责任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又指拟实施的条文与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做法相若。

政府将收紧查册,公司注册处将不能查阅董事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罗国辉摄)

要先获有关人士授权后 才可获完整资料

许正宇指,在新查册安排下,可透过申请取得完整受保护资料的“指明人士”将包括公司股东。

至于在需进行客户尽职审查的金融机构及专业团体中,许正宇说,金融机构及专业团体将可继续透过现行机制,取得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和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但有关机构若仍要取得董事的“受保护”资料,便可在获得有关人士授权后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取得,又指留意到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亦对新查册安排表示赞同。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资料图片)

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可取得完整个人资料

而在劳资纠纷中需追讨欠薪的雇员中,许正宇指,在符合《公司条例》下,有充分利害关系的人士可寻求法院颁令,取得公司登记册内受保护的完整个人资料。

若通讯地址失效,公司注册处处长可提供董事的住址让公众查阅。此外,政府部门及执法机关(包括劳工处),亦可经公司注册处取得受保护的完整个人资料,以进行执法工作。

政府将收紧查册,公司注册处将不能查阅董事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罗国辉摄)

传媒只能获得局部资料

许正宇又说,传媒可继续以填报目前第七项(即为了确定该公司、其董事或其他高级人员、或其前董事(如有的话)的详情)作查册目的,并透过现行机制,即时取得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和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以辨认有关董事的身份。

不能容许个人资料被“武器化”

许重申,在新查册安排实施后,所有查册人士将可继续取览公司登记册上的公司董事资料,当中包括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以取代现有的个人住址),和部分身份识别号码(就香港身份证而言,为字母另加三个数字)。他形容,这些资料已足够辨认有关董事的身份。

他又指,现时社会更倚重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作沟通渠道,“起底”后所得的个人资料更容易在网上广泛及快速地传播,故不能再容许个人资料被“武器化”,用作伤害被“起底”的人士,又指在今年1月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多位立法员议员表达了对“起底”问题的关注,包括李慧琼及陈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