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历史建筑卢吉道27号大宅外官地遭僭建砖墙 地政令月底前清拆
被列为一级历史建筑的山顶卢吉道27号大宅,业主早前向地政总署申请以短期租约,租用大宅旁的政府土地,拟作通道及花园。不过涉事位置疑现偷步僭建,大宅外通道日前被发现,遭加建一幅砖墙。地政总署证实,有人涉于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墙上,擅自加建白色砖墙,占用人须于3月31日前,停止占用政府土地。
“香港隅地”Facebook专页日前称,于卢吉道27号大宅外通道的石墙上,发现有人加建白色砖墙。而大宅业主近日正申请以短期租约形式,租用位于大宅旁的政府土地,占地约808平方米、即约8,700平方呎的官地,打算作通道及花园用途。加建砖墙位置,就位于有关官地上,租约咨询期刚于周日届满。
地政总署回复查询时指,曾派员于3月23日到连接卢吉道27号私人地段外的通道视察,发现有人于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墙上,加建白色砖墙。该署根据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杂项条文)条例》,在上述白色砖墙张贴通知,要求占用人3月31日之前,停止占用政府土地,否则地政处会采取进一步土地管制行动。至于有关地皮的短期租约申请,地政处称,正按既定程序处理。
团体批评变本加厉
关注团体“美丽香港联盟”项目经理陈嘉文指,曾于去年到过卢吉道27号大宅,当时遭僭建砖墙的位置,尚未有砖墙。她指,由于通道可俯瞰维港景色,不少市民会到访观景,批评加建砖墙的做法,阻碍市民观赏风景。
她又指,过往大宅业主曾擅自斩树,又曾经自行于官地上设路牌不让公众进入,认为加建砖墙做法“变本加厉”,促请政府认真审视,应否批准短期租约的申请。
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的卢吉道27号大宅,屋宇署于本年1月批准业主于大宅旁,增建一座住宅建筑物。业主近日拟再申请以短期租约,租用位于大宅旁的政府土地,占地约808平方米、即约8,700平方呎的官地,打算作通道及花园用途。相关租约拟先定一年,其后再按季续租。翻查港府的地理资讯地图,该处属绿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