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揭社交平台非法售含禁药成份减肥药 吁市民勿购买及即停用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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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23日)表示,早前在社交平台购获减肥产品的包装上没有产品名称,只有英文字句“Good health is over wealth”,怀疑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化验结果显示,产品样本含有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及治疗心脏病的成份。卫生署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该产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亦应立即停止服用。

卫生署今日(24日)正调查一宗网上非法出售含有已禁用和受管制药物成分的减肥药个案,并提醒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图示产品。(卫生署提供相片)

卫生署根据情报在社交平台购获一款减肥产品。化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西布曲明”和“呋塞米”,两者均属第一部毒药。有关产品的包装上没有产品名称,只有英文字句“Good health is over wealth”,怀疑是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会继续跟进和调查事件。

合规药剂制品须附香港注册编号“HK-XXXXX”

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成份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必须在包装上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另外,卫生署建议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问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成分抑压食欲 增心血管疾病风险

卫生署指,“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药剂制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和出售。另一药物“呋塞米”用以治疗心脏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和电解质不平衡。含有“呋塞米”的药剂制品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即药房)出售。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续称,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任何药物作体重控制用途前,应先咨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亦可至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参阅“有关肥胖问题及纤体产品的健康讯息”及“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