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咨询期将结束 一文看清实施时间、影响行业

撰文: 陈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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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电话SIM卡及俗称“太空卡”的储值卡实名制进行咨询,建议用户须向电讯商提供身分证明文件;每名用户只可向每间持牌人,登记不多于3张储值卡;执法部门如有“迫切或紧急理由”,可毋须法庭手令索取资料等。咨询期至本月20日(本周六)截止,当局预计今年第三季实施第一阶段登记制。
然而,有市民担心实名制带来私隐问题,科技业界亦有声音指,实名制或影响需广泛使用物联网(IoT)系统的行业、应用程式开发行业等。《香港01》整理建议内容范围、业界声音等,以供读者了解实名制对自己的影响。

▼电话卡实名制8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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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卡实名制8大建议▼

建议一:电话智能卡用须提供中、英文名;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副本;出生日期作登记。旅客则可用旅游证件登记。

建议二:每名用户(包括公司/企业用户)只可向每个持牌人登记不多于3张储值卡

建议三:16岁以下青少年如需登记服务计划或储值卡,必须得到一位“合适成人”确认,包括监护人、家长等。

建议四:持牌人应核对用户提供资料,如有合理理由认为资料属虚弱、误导等,可取消有关电话智能卡登记。

建议五:电话智能卡用户的个人资料,须由提供相关智能卡服务的持牌人保管,直至电话智能卡取消登记后最少12个月。

建议六:实名登记制度分两阶段实施。

建议七:智能卡服务的持牌人毋须为其现有服务计划客户重新进行登记,但必须确保新合约开始或现有合约续期时,符合实名登记规定。

建议八:执法部门在有法庭手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紧急理由而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可要求持牌人提供电话智能卡用户的登记资料。

▼实施时间表:2021年第三季实施▼

第一阶段:电讯商须在规例生效后120日内建立并预备一个登记系统及数据库,在第121日“登记日”起,所有市面的新储值卡及在登记日起生效的新服务计划,均需遵照实名登记规定。

第二阶段:在登记日前已经售出的现有储值卡用户,在规例生效后360日内就他们正使用的储值卡进行登记。未有实名登记的储值卡,在规例生效后第361日起失效。

当局预计,2021年第三季会实施第一阶段登记制度。

▼登记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中文及英文姓名(如适用)

身分证明文件号码(香港身分证号码或其他可接受的身分证明文件)

身分证明文件副本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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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业界▼

业界表示,现时不少行业会用到传感器(Sensor)或物联网(IoT)技术,需使用SIM卡,实名制或增成本及额外行政工作。业界举例,运输车队的车上GPS系统装有SIM卡,若车队内上千车辆上的SIM卡均需取出做实名登记,工作量非常大。

另外,不少手提电话应用程式(APP)开发公司,亦需使用大量预付SIM卡作测试之用,若因为名额不够而要转用月费卡,成本将增加。

政府其后向立法会提交文件,称登记制并不包括用作机器类型连接,如用作发展物联网服务的电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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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可没手令取资料▼

执法部门在有法庭手令,或在某些迫切或紧急理由而没有手令的情况下,经一名不低于警司职级的人员授权下,可要求电讯商提供电话卡用户的登记资料。当局称,上述安排与现行法例下的安排类似,并强调,规例只让执法部门在有需要情况下获得用户的登记资料,并不包括相关通话记录或内容及浏览记录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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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未必能杜绝电话骗案▼

政府称,储值电话卡服务价格相宜及灵活方便,不法之徒亦利用储值卡的匿名特性干犯严重及有组织罪行,例如电话骗案、人蛇偷运、引爆土制炸弹、贩运毒品等。

电话骗案方面,骗徒除可使月手“太空卡”,亦可以虚拟电话犯案。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在立法会讨论中承认,虚拟电话犯案涉及境外,规管难度高。商经局长邱腾华称,实名制不能消除所有情况,但至少是打击“太空卡”衍生罪案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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