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黄凤娴建议超市以容量单位标价 仿外国做法方便格价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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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表调查报告,于去年12月分别于4间大型连锁超市收集资料,发现大包装的货品不一定较小包装的便宜,亦有同一品牌但不同味道的货品,即使售价相同,亦因货品的容量不同,单价相差近五成。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今日(16日)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指,外国有以容量标示价钱,认为更能方便消费者格价,建议本港超市仿效。

消委会于去年12月分别于4间大型连锁超市收集资料,发现大包装的货品不一定较小包装的便宜。(消委会图片)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指,消委会于超市收集约1000件货品资料,发现大包装的货品不一定较小包装的便宜,亦有同一品牌但不同味道的货品,即使售价相同,亦因货品的容量不同而令单价相差近五成。此外,亦有产品的罐装较袋装价格贵四成,她建议消费者购物时不应只看标示价钱,而要计算单价价钱。

不希望本港强制推行

她指,外国有以容量标示价钱,如每100克、100毫升标价,更有国家推行强制性单位价格守则。她指,不希望本港需要强制超市以单位标价,认为有关做法更能方便消费者格价,将会联络本港超市建议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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