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运载40汽油弹案 被告称信熟客无过问 以为是救护物资
的士司机声称为熟客运送物资,却被搜出为40个汽油弹案续审,司机今出庭自辩,并称当日只是按熟客的要求,到教育大学接单,事前不知道是社运活动的物资,亦仅获告知是救护用品,他称因相信熟客,虽然到步后交货人也非其熟客,该交货人甚至没有跟车,但他没有想过是违禁品,亦没有多问,但他强调不知道箱内装有汽油弹。案件将于3月26日作结案陈词。
被告曾伟龙,案发时31岁,他被控1项串谋纵火及1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交替控罪,指他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日期间,在香港与他人串谋用火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交替控罪则被告于同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辉路与汀角路交界,保管及控制40支汽油弹、3瓶汽油及2个点火器。
被告在接受警方盘问时称,案发前他接到熟客甲的电话,约他前年10月20日到教育大学,他当日原本约了一名叫Ella 的女友人到启德公园放狗,他收到熟客甲的电话后,计划为先到教育大学,再到大埔墟街市购买狗粮。
控方质疑被告带狗同行
控方质疑被告当日带两狗同行,因被告知道他当日不会载客而是运汽油弹,带狗亦只是为求掩饰。被告否认,并坚称不知当日的工作是运送物资,又称他之前曾载熟客甲,对他有基本信任,案发前接到其电话,自然也认为到埗后会有人联络他,认为是举手之劳,故没有拒绝。
控方质疑被告连接头人也不知是谁,到埗后如何找客人,被告称,以前曾载甲到教育大学宿舍并向他指示过路线。他到宿舍后发现一道虚掩的门,便问人是否有人“call 车”;房中一名男子反问:“你系咪司机?”他当时才知那人是接头人。
接头人把箱放入车后离开无随行
控方追问,被告到步后未见召车的熟客甲,反而出现一名素未谋面的接头人,并要求将货物上车,质疑被告没有过问,甚至拒绝。被告称当时以为该接头人会跟车,亦因为相信熟客而没有想过货物会禁品。他又称该货物是密封的,他有问货品是甚么,对方说是生理盐水、洗眼水等救护物资,故没有追问。他至接头人没有上车才知对方不会跟车,又强调不知道箱子内载有汽油弹和火枪等。
官指审讯过长有损健康
是日的审讯过程显得缓慢,控辩双方的盘问均出现轻微语病,令证人不明所以,法官李庆年多次提醒盘问时要“聚焦议题,毋忘初心”,并需要注重语法和将问题“情景化”,以便让证人理解。审讯至4时半时,辩方欲押后案件择日再讯,惟李官称日程繁忙,又称曾表示担心过长的审讯有损健康,辩方现在提意押后,直言:“根本都唔系关心我身体。”律师终在今日内盘问完毕。
案件编号:DCCC 1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