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界贿选案 三人囚9至11月 陈俊成曾任区议员被斥应明廉洁重要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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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资讯科技界2016年选举被揭发贿选,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的总)干事李林昌,涉给一对父女各1千元,利诱他们成为该界别的选民,及投票予候选人杨全盛。李及该对父女早前裁定罪成。案件今(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称为要维护选举公平公正,须予以严惩,又称不能因为及他们计划的效果未有达成而令案件不严重,又指被告之一的陈俊成为前任区议员,应更明白廉洁选举的重要,最后判三人入狱9至11个月,其中两人要交出已收的1,000元贿款。

三名被告:李林昌(的总干事)、陈俊成(的士司机),和陈晓彤(医院行政助理,亦是陈的女儿),他们被裁定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被判囚9个月;两名父女被告各自就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被判监3个月,考虑到控罪是同一事件但不同身分,准二人的部份刑罚同期执行,两父女须入狱11个月。另须把收取的1,000元贿款交予法庭。

李称若判囚妻或要申请综援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李林昌尽责顾家,没有不良嗜好,他每月几乎给全部薪水予妻子作家用,若他被判监禁,妻子可能要申请综援照顾子女。辩方呈上两封求情信,包括一封由前任沙田区议会主席所写,指被告感懊悔,不会重蹈覆辙。

没有证据指被告无资格入IEEE

陈俊成和陈晓彤案发时为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会员,辩方表示,没有证据指他们并无资格加入IEEE,成为资讯科技界选民,二人没有欺骗选举事务处。

李林昌涉向陈俊成、陈晓彤等五名家人提供各1,000元,作为投票予候选人杨全盛的诱因。辩方求情提到,一笔过的1,000元不是巨款,案件只涉及一个家庭共五人,在逾12,000名选民的界别中占极少比例,而杨全盛最终也落选,希望裁判官判三名被告缓刑。

官指被告的职业与资讯界无关

裁判官黄雅茵判刑时称,要维护选举公平公正和廉洁,须予以严惩,判处即时监禁无可避免,并要有足够阻吓性,否则令市民损失信心。她指出,有关款项不只是辩方提到的1,000元,是每人各1,000元,强调不因为金额和选民比例较少,以及计划的效果未有达成,毋须重选,而令案件不严重。

裁判官指,五人的职业与资讯科技界无关,不可能加入IEEE成为该界别选民,涉及申请步骤繁复,计划周详,较同类型案件严重。三人主动积极联系以取得利益,刑责不分上下,均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曾为区议员应更明白廉洁选举的重要

她指出,陈俊成作为前任荃湾区区议员,应更明白廉洁选举的重要,热心参与公益活动非求情理由。他曾将责任推卸的总,指其使用他的个人资料,裁判官批评他即使有悔意亦非真诚。

案件编号:ESCC 20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