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涉拒向警出示身份证 事隔半年被控阻差 案押后再讯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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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6日的“九龙大游行”酿成警民冲突,近300人被捕,一名6旬妇人涉嫌拒向警员出示身份证,虽然最终就犯,惟事隔半年后,仍被警员起诉阻差办公罪。案件今(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无须答辩,押后至5月11日再讯,被告期间获准保释。

被告张佩兰(69 岁,退休人士)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罪,指她去年9月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地下外,阻碍获合法授权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女警25812、警员20578及警署警长53531执行公务。

案发当日有网民发起九龙区集会,反对《港区国安法》和政府押后立法会选举。据了解,被告在警员截查下,拒绝出示身份证、态度不合作,期间手部有动作,争持几分钟后,被告最终就犯,向警员出示身份证。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待索取文件,获裁判官批准,被告准1,000元保释候讯,期间须向警方报到。

案件编号:WKCC8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