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礼涉阻差案 屏风未能遮匿名警全貌 保安要求部份传媒离庭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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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区议会副主席黄学礼,涉嫌在前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阻碍警员驱散示威者,被控阻差办公,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庭开审,涉案警员获准匿名作供,惟现场保安却指屏风未能完全遮蔽警员A的面貌,遂清空庭内约一半座位,部份已取筹的记者亦被赶出庭外,扰攘约两小时后才再获准站着听审,但警员A已作供完毕。

司法机构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为避免席上人士透过律师席上透明胶板的倒影看到该证人,部分公众和记者席需暂时停用,令记者席仅余4个,形容此举是“惯常安排”,又强调今早入庭前已通知记者和公众人士。职员及后衡量实际情况后酌情容让数名记者进入法庭站立听审,但承诺当局会检视证人使用屏风作供而影响记者或公众席的个案的行政安排。

被告黄学礼(27岁),被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案情指,他前年8月7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长沙湾政府合署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A。

被要求离庭包括立场及苹果代表

裁判官刘淑娴批准涉案警员A匿名作供,惟屏风未能完全遮蔽警员A的面貌,保安人员以保护警员为由,将部份座位清空,虽然法庭今早发出7个筹号给传媒代表,但最终只能容许有4个记者席,取得筹号第5至7号的传媒,包括《立场新闻》和《苹果日报》的代表,亦被要求离开法庭,其他稍后才抵达的记者,亦无法内进,有记者提议站立听审亦被拒,记者与司法机构周旋近两小时才获准入内听审,惟警员A已作供完毕。

警员A指黄曾以身阻挡警员

警员A供称,案发当日凌晨一时许,黄身处长沙湾道及钦州街交界警方封锁线外20至30米距离。其附近有男子持丫叉向警员发射弹珠,击中身处封锁线内总督察的胸口。警方遂朝被告及“弹珠人”方向举红旗并向前推进。他全速追捕“弹珠人”时,黄却用手拍向“弹珠人”背部并高呼:“走啊。”黄又以身体阻挡警员,令“弹珠人”逃脱。

辩方呈上香港电台的新闻片段显示,看不到被告曾停下和高呼“弹珠人”,与警员A的供辞不符。控方要求慢播相关片段,以确定被告有否靠近警员,案件明早续审。

案件编号:WKCC13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