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涉拒捕 速龙警屈起被告脚阻反抗 称警察有言痛楚使其服从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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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科技员前年10月“追究警暴”游行当晚,被指在旺角拒捕,被控抗拒警员执行职务罪。他否认指控,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事主今由特别通道入庭,并在屏风后作供,他称当天以“速龙小队”身份执勤,下车驱散人群时追捕被告,惟对方不断摆动身体,纠缠间他感到鼻子疼痛。他又指,被告被反手扣上手铐后,仍两度挣扎,他将之押上警车后,发现自己的鼻子流血。现场影片所见,速龙警在制服被告时曾屈被告的脚,警员解释这动作不会伤害被告,但愈挣扎会愈痛,并说警察有言:痛楚使其服从。

被告梁霆(32岁)报称资讯科技员,否认于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弥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员A。

奉命下车驱散

控方早前替两名警员申请匿名令获批。警员A今日经特别通道上庭,并在屏风后作供。他称,当日以“速龙小队”身份执勤,接近午夜时分乘坐便装车,往弥敦道近奶路臣街扫荡。因该处约有50名黑衣蒙面人聚集及堵路,他奉命下车驱散,人群立即四散。

被告梁霆否认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弥敦道近奶路臣抗拒一名速龙小队的警员拘捕。(林乐儿摄)

在同袍协助下才将被告压制在地

A指,戴帽蒙面及穿黑色衣物的被告跑入奶路臣街,他随即追捕,在银行中心对出门口截停对方。A续道,制服被告时遭到反抗,对方全身不停摆动,纠缠期间感到右边鼻子疼痛。他在同袍B协助下,才可将被告压制地上,其后以涉嫌非法集结、违反禁蒙面法及袭警的罪拘捕被告,并反手扣上手铐。

认为流血鼻是被告反抗造成

A谓,由于旁边多人围观及投掷杂物,便把被告搬去地铁站门口,期间被告突然挣扎,捉住他的衣服,身体左右摇摆。A即时控制被告,并与同袍B押他上警车。A形容,被告踏上警车侧门梯级时,脚向后蹬,他遂警告对方不要再反抗。A又说,后来脱下手套摸鼻,发现有血,认为是被告反抗时造成。

控方播出涉案录影,可见警方把被告压在地上,有人质疑被告既无挣扎,为何要长时间压住他,令其面朝地下。而被告遭押上车途中,该声音再指警方封住被告的面罩,担心被告难以呼吸。

被告反抗2至3秒

A受盘问时,不同意被告合作地蹲下来、没有奔跑。他否认一看到被告便马上把他扑倒地上,声称跑近被告时,首先抱住对方,然后用自己身体的重量将之压住。A及后重看涉案片段,同意警员B在他压住被告后,迅速跑到其身旁。辩方指该过程只有2至3秒,亦即被告并无如A所述,挣扎30秒。A承认仅得数秒,但坚称被告有反抗。

痛楚使其服从

录影亦可见A屈曲被告的双脚,旁述形容警员“屈佢只脚,拧佢只脚”。辩方质问为何要屈脚,A回应是为了减低被告的活动能力,但强调动作不会伤害到被告。他同意片段显示被告当时无反抗,但当刻觉得有必要才会这样做。他否认被告曾经喊痛,又指愈挣扎会愈痛,并谓:“我哋警察有一句说话叫‘痛楚使其服从’。”

辩方指出,A并非在制服被告期间受伤流鼻血,他只是夸大伤势,加强被告挣扎的说法;A一概否认。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WKCC8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