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拒捕令警断指囚半年 求保释候上诉 被官指无勇气承担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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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尖沙咀海港城发生警民冲突,有人将纸张掉下,一名青年遭警员追捕时,作出激烈反抗,致有警员前额受伤、断指等,该青年早前被裁定3项拒捕罪成。裁判官今(12日)考虑到他的拒捕程度、警员伤势等,判他入狱半年。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时,裁判官直言案件证据确凿,被告却没勇气承担,考虑到时间因素,仍批准被告保释。

被告劳俊升(21岁)被控3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前年12月24日在尖沙咀海港城拒抗警长A、警署警长B及警长C。他经审讯后被定罪。

裁判官叶启亮引述案例指,法庭需要保护正在执行职务警员的安全,亦要确保他们可以顺畅地执行职务。叶官又指,警员制服被告期间,他不断挣扎,以致多名警员受伤,亦要达4名警员才能制服他。

叶官考虑到被告也有受伤、案发过程不足1分钟、事件源于他将纸张掉落商场中庭、抗拒程度等,决定判监半年。

辩方随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叶官直言案件证据确凿,被告却没勇气承担,但他考虑到时间因素,仍批准他保释。

案件编号:KCCC70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