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突推“新服务” 车主遭查车牌会电邮通知:供预早作出防范
港府早前收紧记者查册限制引来争议,运输署本月起突无预兆下加推新措施,其官网刊出公告,指由本月2日起,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当有人查阅其车牌资料时,会获电邮通知申请详情。运输署表明,“让登记车主知悉有人经由证明书获得其个人资料,预早作出防范。”
运输署回应,详阅:运输署推查车牌“查册通知” 将向车主提供申请人名称供作防范
根据运输署资料,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即申请查阅车牌资料)的用途,包括进行与运输相关的法律程序、买卖车辆及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
个人名义登记车牌 可免费订阅服务
翻查资料显示,运输署以往并不设查车牌通知车主服务。新措施下,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车主,可免费订阅“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电邮通知服务,记者以车主身分按指示进行登记,系统要求申请人作出声明,包括确认电邮通知书资料仅供个人参阅,或在怀疑其个人资料被查车牌人士滥用时,供私隐专员公署或警方作调查之用,“而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港台编导蔡玉玲涉因查车牌被捕,传媒界声援▼
车行:过户时会查车牌保障自己
用户申请查阅车牌时,须输入身分证或护照号码,以及商业登记或公司注册证号码,并输入联络电话和地址,以及查询的车牌号码。有车行负责人表示,平常不会无缘故“起底”,多涉及查阅车辆及车主有否告票在身,遇上有怀疑对方身分的买卖时,亦会申请查牌保障自己。他强调,只有情况异常始会查册,“如果唔系都惊触犯法律。”
另一车行负责人则指,平日较少查阅卖家车牌,“如果要查,通常都系遇到麻烦事先会。”他举例指,通常以查阅对方是否破产令不能转售车辆、或其座驾有案件在身等,“会查返佢个地址,寄律师信畀佢要求搞返好佢。”
记协:等同设“通风报信”机制
记者协会认为,有关措施无异于设立“通风报信”机制,只要新闻工作者调查相关车辆,车主便可事先想办法应对甚至闻风先遁,避过监察。记协促请政府在查核车牌资料的申报选项中加入“传媒报道”的用途,并豁免此类车辆查册的通知车主安排。
记协重申,查核车牌登记是记者一贯的查证手法,以往不少关乎重大公众利益的报道,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选举舞弊等事件,均透过查核车牌及查册方式揭露。传媒透过查阅资料,是发挥第四权监察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警拘蔡玉玲指查车牌不符声明用途
去年11月,曾就7.21元朗袭击事件制作两集《铿锵集》专题报道的港台电视部编导蔡玉玲被捕,指其进行车牌查册时涉嫌虚假陈述,取得有关车主的个人资料后用于不符合声明所指用途,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111(3)条。
事件触发干预新闻自由争议,亦揭发运输署收窄申请用途选项,由“其他,请注明”一项,改为现时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意味其排除及限制新闻采访用途。其他部门亦先后收紧查册安排,入境处于前年收紧出生及结婚纪录的查册规定,规定申请查册时,需获当事人授权,否则要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处审批。
事实上,不少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报道均由查册揭发,多个传媒工会反响甚大,批评港府限制记者采访,剥削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