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法报告出炉 律政司本年度引入 所有民事程序均适用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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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将预备在本立法年度内引进道歉法。(资料图片)

今日调解督导委员会发表道歉法的最终报告,建议法例适用于所有民事法律程序,及保护道歉中传达的事实资料。律政司同意建议,并指会在2016至17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

道歉法在今年二月至四月进行第二轮公众咨询,督导委员会共收到60份书面回应,包括政府部门、政党、学者以及民间组织等。委员会最终建议,道歉法应适用于所有民事法律程序,包括纪律处分程序和规管法律程序,但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死因裁判官条例》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进行的程序则属例外。

另外,委员会亦建议,道歉法例应保护道歉中传达的事实资料,法院或审裁处在适用程序中应具有酌情权,在顾及所有相关情况后如认为属公正和公平,便可接纳这类事实陈述作为不利于道歉者的证据。

律政司同意督导委员会的建议,将会在2016至17的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