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保障基金支援苦主 涵盖法律费用经济支援细节未定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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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港府目前已落实订购三款疫苗,最快一批100万剂由中国科兴生物(Sinovac)采用灭活技术生产的疫苗,将于下月到港。行政会议今日(23日)通过为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紧急立法。
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新冠疫苗研发时间大大压缩,不排除有罕见严重不良反应,政府将成立保障基金。一旦市民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影响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经专家评估由疫苗引起后,基金会提供经济支援,不过有关运作机制及细节,包括内容、申请资格及承担金额等,目前未有详情,仍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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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表示,新冠肺炎疫苗研发时间比传统疫苗大大压缩,不排除有罕见、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但为求令疫苗制造商,可尽快推出疫苗,各地政府批准药厂有一定程度免责权,或由政府负责赔偿。港府购买疫苗时,都有相关条款,她强调“如果冇,可能买唔到疫苗”,但制造商并非绝对免责,但若存在欺诈、产品不良等问题,政府可追究。

至于市民接种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林郑月娥表示,政府将成立一个保障基金,一旦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及工作,再经专家评估,确定问题是由疫苗引起,基金将向受影响市民提供经济支援。该保障基金需立法会财委会审批成立,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申请拨款。食卫局局长陈肇始补充,该保障基金会承担法律或仲裁金额,亦会向受影响市民预支费用,不过有关运作机制及细节,包括内容、申请资格及承担金额等,仍待研究。

另外,陈肇始表示,疫苗资讯会尽量透明,市民会获明确告知所接种疫苗资料,市民亦需作出“知情同意接种”声明。紧急使用疫苗相关条例,亦会为医护提供民事法律责任保障,不会因认可疫苗负上民事责任。另外,规例下当局将设机制,监察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卫生署会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加强监测,提醒市民已知的副作用,并鼓励医护人员呈报不良反应,当局亦会研究及分析不良反应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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