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中催泪弹爆粗 被裁定扰乱秩序罪成 上诉得直推翻原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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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于去年11月在旺角遇上反修例活动,疑被催泪弹击中后激动“爆粗”:“X你老母,死差佬……我头先无啦啦食左两个催泪弹。”中年汉早前被裁定1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遭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中年汉不服定罪,在未有律师代表下提出上诉,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法官听取陈辞后,裁定中年汉得直,他胜讼后坦言,即使得直仍不觉还他公道,反指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先打赢一个差佬”,又指本案“实在太错”。
上诉人王伟威,早前被裁定于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的公众地方,不断喧哗,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破坏社会安宁。
王在庭外指,认为他在未有律师代表下仍能上诉得直,并非意外,又直言:“多少有啲彩数。”但认为本案“实在太错”。被问及上诉得直是否还他公道,王直言:“无。”他指案件需上诉至高等法院,才打赢一个差佬。他又透露,因法援署认为其上诉理据不足,因此未有批出法援。
指警曾以强光照射
王上诉理据主要指他说粗口前,被警方的强光照射,但在原审时的代表律师,未有就此盘问涉案警员。
控方回应时强调,案中没有不公之处,强调王在原审时有律师代表。但控方承认,原审裁判官似乎未有明确提出强光照射此议题。
法官听取双方论据后,认为本案裁决有令人不安之处,裁定王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并会稍后下判辞解释理据。控方亦表明不会申请重审。
案件编号:HCMA1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