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催泪弹爆粗被指扰乱秩序 被告称一向支持警队 粗言只属助语词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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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去年11月11日发起反修例活动,期间九龙各区爆发严重警民冲突。一名回家途中的中年汉,疑被催泪弹击中而以粗言向警员叫骂,被控一项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27日)在九龙城法院开审。负责拘捕的警员称,被告以粗言向警防线叫骂,令他身旁的人士情绪高涨,跟随他高声喧哗;被告却反驳称他一向支持警方执法,当时只是自言自语,粗言字眼只是助语词,他无意鼓动他人指骂警队,事实上当时他身旁并没有其他人。

被告王伟威称当日在旺角转车中催泪弹才爆粗,并无意鼓动他人。(吕乐谦摄)

被告王伟威(51岁),无业,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称指他于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的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即不断喧哗,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破坏社会安宁,或上述行为相当可能导致社会安宁受到破坏。

被告说无啦啦食咗两个催泪弹

当日拘捕被告的警员区志成供称,当晚约10时53分,他身穿便衣与约30同袍在弥敦道和亚皆老街交界设立防线,发现被告与另外15人正在惠丰中心聚集。警方指挥官叫在场人士散去,被告等人拒绝离开,被告并举起手机拍摄,又向警方大叫:“X你老母,死差佬……我头先无啦啦食左两个催泪弹。”被告身旁人士闻言亦情绪高涨,大声喧哗。被告离开时被捕。区指被告当时身上有酒气,曾想袭警,故将被告双手绑上索带,并带返红磡警署。

辩方疑警员拍被拍下不当行为报复

区在辩方盘问下,承认被告只在防线前短暂出现,大叫后亦已离开,他否认曾用电筒照向被告,及查看被告手机,但认有检取过被告的手机。区又否认因怕遭被告拍到不当行为而冤枉被告。

警员区志威指被告大叫后现场人士情绪高涨。(吕乐谦摄)

指警员亦有讲粗口还击

被告自辩时指区供辞不实,并称他当晚在旺角落小巴后,只想在附近转巴士回东涌,途中被两颗催泪弹打中右大腿和足部,并被防线上的警察用强光照射举枪驱赶。被告承认有向警员讲粗口,但指警员亦有以粗言还击;其后警员更大力拉住他的背包说:“X你老母吖嗱,依家拉你。”

一向支持警方执法 没对警队不满

被告又称,他不知道有关警方滥暴的指控,一向支持警方执法,没有对警方不满。

控方随即追问指,被告当时指骂警方的用词已经反映被告对警方有不满,并指被告是希望在案发现场的人士和应他对警员的控诉。被告否认,又称他无意鼓动他人,当时他身旁亦根本没有人,他又称对警员所说的粗言只是助语词,是自言自语,没有任何特别意思。

案件明日续审。

案件编号:KCCC 4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