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袭老翁案|求情称见同僚受袭反应过敏 认案件严重过“七警”
酒醉六旬翁袭警后遭警员在病房内扯脚毛及警棍袭下体等方式虐待,3警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今(11日)在区域法院求情,其中两名主要施袭警称,其中一警曾遭事主踢至出血,上司却决定不作起诉,他心感委屈下犯案,他的同僚兼好友见状亦受到刺激,一时反应过度而加入施袭。他们连同未有制止二人的侦缉警员,均趁机有向事主致歉,律师亦承认本案比“七警案”严重。法官把案押后至下周五判刑,并发现其中一被告呈上的多封求情信均为范本信,建议若如此不如用联署方式。
三名被告依次为:军装警员欧国伟(25岁)、前军装警邓文谦(24岁)和前探员林易升(30岁)。其中欧、邓二人承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林则否认控罪受审,但遭法官裁定他目击另外两被告袭击事主而不制止,未有履行其警务职责,不顾事主离开病房,属可招致罪责的失当行为,裁定他罪成。
首被告求情称将失去喜爱的工作
首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指,他虽然加入警队时间不长,但曾受到上级赞赏。他现已对事件感到后悔,虽然知道即将面临长时间监禁,而且将会遭警队辞退,失去这份他喜爱的工作及相关福利,但他没有放弃自己,事后修读两个课程进修。
遭事主踢至出血上级拒起诉
律师也承认本案比“七警案”更为严重,他对事主表达深切歉意,望法庭考虑这是一次性事件,予以轻判,令他可重过新生及继续贡献社会。律师又透露,首被告告知上级遭事主踢至流血,但上级却拒就此起诉事主,首被告感到委屈才犯案。
次被告见首被告遇袭反应过敏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首、次被告关系良好,不时会一起跑步及饮酒,次被告在2018年时曾接报在上水站处理一宗上吊自杀的案件,该案死者正是首被告的祖父,次被告当时帮忙松绑首被告祖父的尸体,二人因为此事关系更紧密。因此,事发时次被告见到首被告遭袭击,所以受到刺激犯案,次被告当时反应过敏。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官质疑好同事理应制止
不过,法官陈仲衡质疑,次被告作为首被告的好同事,不是应该制止他吗?律师则表示,次被告对于自己的反应致歉,并感到后悔。另外,律师透露,次被告事后被“起底”,其个人资料被公开并受到滋扰,包括收到滋扰电话、遭不明人士按门铃。律师指,次被告因事件事业尽毁,但他仍在保释期间报读课程,望服刑完毕后,仍可用之社会。
建议范本求情信不如联署
陈官又质疑,次被告呈上的多封求情信,似乎是使用同一范本,质疑为何不只写一封求情信,并让其他人联署,律师则解释自己是受指示所限。
第三被告也透过律师向事主道歉,虽然他不认罪并进行审讯,但他承认所有控方案情,未有浪费法庭时间。
案件编号:DCCC 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