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警认医院内施袭老翁 强光照眼及扯脚毛 事主下体受袭痛至弹起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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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六旬老翁去年涉袭警被捕后,在北区医院内涉遭3警袭击,其中两警今(23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控方案情透露,两名认罪警员在老翁被绑在床上时,对他施以多种酷刑,包括强光照眼及扯脚毛等,并多番袭击老翁下体,老翁曾痛至弹起,但两人未有罢手,更曾一警用棍击老翁下体,另一警则用警棍插老翁口,两警离开时并老翁耳边说话,其中一人说:“我搅埋你老婆。”

第三被告案件明天开审

三名被告依次为:军装警员欧国伟(25岁)、军装警邓文谦(24岁)和探员林易升(30岁)。其中欧、邓二人承认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林则否认公职作出不当行为和作为交替控罪的袭击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害罪。欧及邓会待林的审讯结束后才判刑,而林的案件则于明天开审。

控罪指,三人涉嫌于2019年6月26日在北区医院身为警员而作出不当行为,即非法袭击当时被羁押的姓钟男子。

首被告欧国伟(左)及次被告邓文谦(右)在区域法院认罪。(资料图片)

事主曾起脚踢中欧

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25日晚上男事主钟子华在上水天平邨天明楼公园外与途人醉酒争执,警员到场处理时事主突然拳击一名警长,警员随即用手扣将事主锁上并将带往北区医院,并交由三名被告人看管和调查。其后欧约凌晨二时前往调查事主时,事主突然起脚踢中欧。

警员安排下,医护人员用约束带将事主绑起,并将它推往只能容纳一名病人的紊乱病人休息室,医护人员其后离开病房。

曾用力摇晃事主头部

留在房间内的欧及邓,其后开始袭击被告,其中邓多次掀起事主的衣服及被子捂住其口鼻,又将衣服塞进事主口中,多次用力击打被告左右面部和额头、将事主头部左右摇晃、用手指大力捏被告的面部,甚至多次大力拳击事主的腹部。

强光照眼12秒兼扯脚毛10次

事主曾一度试图挣扎拉下衣服,但邓大力扯住他的衣服,并猛力拳击事主以致他上半身从病床上弹起。邓又强行开启事主的双眼,欧则用电筒强行强光和闪光照向事主眼镜2次,合共约12秒,又大力扯事主的脚毛10次。第三被告当时有部份时间身在病房内,亦涉嫌击打事主的右面部两次;其后第三被告步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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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下体被打痛至弹起

首次两名被告其后继续袭击事主,邓先用手指指着自己,用手背击打事主面部,然后突然拳击事主下体两次,事主整个人因疼痛而弹起,双眼合拢,张口并面露痛苦状。欧立即用被子捂住被告口鼻,并用力掐被告的下体五次。

一警棍击下体 另一警用警棍塞蓣口

邓又扯开被告的被子,拿出警棍击打事主保护下体的双手,用警棍触碰事主面部,并大力用棍击向事主下体。欧则将其警棍塞进事主口中。首次两名被告其后短暂离开病房,事主则因过度受惊曾大声叫“救命”并用头击向病床床架自残,但被其他警员阻止。

欧及邓在事主耳边说出事主家人名字,并威胁道:“我搞埋你老婆”;另一名警员亦称“转头返嚟在炮制你”。

警棍在事主下体抽插6秒

欧及邓其后持食物回到房间,但继续袭击事主,邓扯去被告的裤子和内裤,先用警棍多次击打事主下体,后更用警棍向事主臀部和下体抽插达6秒;欧亦有加入袭击,用力4次揑住事主的下体。

事主事后患上适应障碍

事后事主被验出右手指关节受伤,两边胸壁触痛,其中左胸壁有瘀伤,右膝亦有擦伤;事主亦因此事患上适应障碍症,偶尔会回想被袭击的过程,亦常有情绪低落、烦躁、感到无助、提不起劲和社交退缩的症状。

案件编号:DCCC 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