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非药物名册药物 公立医院收费不一
新一份审计报告调查公立医院的药物管理,包括药物名册、药物采购、药物配发、药物品质监察等范畴。报告批评,非药物名册药物收费在各医院做法不一,亦只有少数医院及诊所常有提出把恒常使用的非药物名册药物,纳入药物名册申请,并无善用机制。另外,公立医院遗失危险药物事故增加,却有高达84%个案未能找出遗失的直接原因,有医院又重复犯错,报告批评医院显然并没在每次事故后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
审计报告指,15/16年度医管局病人所用药物的总成本为57.1 亿元,约占医管局开支的 10%,而用于非药物名册药物的总开支为2.49亿元,占医管局药物总开支的 4.4%。
审计报告调查发现,非药物名册药物收费在各医院做法不一,以15/16年度为例,医管局共有约17万份药单涉及非药物名册药物,当中3.5%药单病人除了支付标准收费外,还须缴付药物成本价。其余96.5%药单,药费包括在标准收费内,报告认为医管局应就非药物名册收费发出指引,统一各医院做法。另外,报告发现只有少数医院及诊所常有提出入药申请,去年度曾使用的 45 种已注册的非药物名册药物,有些为恒常需求。审计署建议当局检讨须采取哪些措施,以确保到不同的公立医院及诊所求医的病人如有相关临床需要,都可公平地获处方非药物名册药物。
遗失危险药物事故增 部份事发逾4年无呈报
报告又发现,在公立医院发生的危险药物遗失事故,由11/12年度的3宗增加至15/16年度的10宗,5年内共有32宗。每宗事故都经有关医院进行调查, 但其中27宗,即84%未能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27宗事故中,有4宗发生于同一间医院,报告批评,显示医院并没在每次事故后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另外,16%危险药物遗失事故在事隔425至1 494日(即1.2年至4.1年)后仍没有向卫生署呈报,16%在事故发生后超过 14日才呈报。审计署建议局方就危险药物遗失事故的调查工作发出指引,及确保危险药物遗失事故发生后立即呈报卫生署。
医管局下午发新闻稿表示,接受及欢迎报审计结果及建议,指会继续优化药物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就非医管局药物名册药物的使用制订指引、逐步增加适合采用中央集体采购合约形式,去购买合适的药物、推行补充配药服务等。《香港01》曾向医管局查询该96.5%无收回成本价的药物之涉及金额,暂时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