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猪蹄漂流至本港海滩 因不符垃圾分类未能启动应对指引
广东省东莞虎门的泳滩今年7月中发现猪蹄,其后屯门区及荃湾区的泳滩亦有发现猪蹄。环保署早前已制定就香港应对境内发现大量海漂垃圾编制指引,概述各政府行动部门的既定安排。惟审计署发现,由于猪蹄不符合海上垃圾的概括分类,以致该事件不属于可启动《指引》的情况。虽然环保署审计署认为,环保署应汲取经验更新《指引》。
另外,审计署发现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有24次环保署人员再次监测偏离预定时限,最长一次更迟了三个多月(106天)。
环保署与广东省在2017年5月推出区域通报警示机制,以便双方互相通报暴雨或重大环境事件。环保署为配合有关机制,同样就香港应对境内发现大量海漂垃圾编制指引,概述行动部门,包括渔护署、食环署、康文署及海事处的既定安排,以应对恶劣天气或重大环境 事件致香港水域及沿岸地区发现大量海上垃圾的情况。
猪蹄不属指引内的垃圾分类
广东省东莞虎门的泳滩在今年7月11日发现大量猪蹄,而至三天后,屯门区及荃湾区的泳滩亦开始发现猪蹄。但是环保署应对大量海漂垃圾编制指引,海上垃圾的概括分类只包括塑胶、金属、玻璃、加工木材、纸、 瓷器、橡胶和布等物料,惟猪蹄不包括在内。环保署亦因在泳滩发现的猪蹄不符合海上垃圾的概括分类,回复审计署时指该事件因此不能启动有关指引。
但环保署称在13日当天已迅速知会及联络相关部门,并立刻联络内地当局搜集和核证资讯,并加强监察屯门及荃湾泳滩的海岸线。审计署建议如再次遇上类似事件,便即采取跟进行动 ,并与内地当局探讨可否在日后就出现类似事件通报环保署。
▼龙鼓滩发现猪蹄图辑▼
24次再次监测偏离预定时限 最长一次迟了106天
另外,环保署会会定期监测较易聚集海上垃圾的特定海岸地点,并有29个每月监测的优先处理地点。但审计署发现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有24次再次监测偏离预定时限,涉及29个优先处理地点中的13个,最长一次更迟了三个多月(106天)。
环保署在2019年7月进行检讨后,统一了监测报告的汇报格式。外勤人员需在指定地点拍照记录及由监督检查安排。但审计署抽查15份报告,四份监测报告并没有指定地点照片,亦无说明欠缺照片原因,有6份则没有监督检查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