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夺命火|逾万幢旧楼或存消防问题 台湾要求设避难工具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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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广东道唐楼日前发生7死11伤的夺命火,令外界关注旧楼的消防安全问题。资料显示,在2019年,全港有39,000幢住宅或综合楼宇,当中超过一万幢是楼龄超过50年的旧楼。
肇事唐楼于1951年落成,楼龄已69年,惟全幢并无任何消防设备。屋宇署及消防处曾巡查约9,000幢建筑物,共发现6.6万个“消防安全指示”,但只得27%指示已遵从或撤销。
参考台湾,当地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不同场所的楼层都要设置避难器具,例如地下层要有避难梯、第二层则要有缓降机或滑台等,涵盖住所、旅馆、学校等。在无法利用其他通道进行逃生动作时,可利用缓降机等其他避难器具逃生。有测量师指,旧楼要改善消防系统有一定困难,由于涉及业权问题,加上不少旧楼没有业主立案法团,在管理层面上难以处理。

11月15日晚上,油麻地广东道唐楼发生大火,夺去7条少数族裔人士性命。肇事唐楼于 1951 年落成,迄今楼龄已69年。(读者提供)

本港早期兴建楼宇时要求较简单,测量师学会建筑政策小组主席何巨业说,在50至60年的楼宇中,虽然结构墙要有防火功能,但对于水龙头、照明灯等的消防系统,当时没有相关要求。

为改善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在2007年生效,受条例规管的目标楼宇共约13,500幢。根据要求,所有在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批出图则的商住楼宇,必须符合条例要求,以提供合适的消防安全装置,包括提供消防栓及喉辘系统、手控火警警报系统等,同时亦要设有逃生途径、楼宇耐火结构等。

仅27%消防安全指示被遵办

肇事唐楼于 1951 年落成,迄今楼龄已69年,也受《条例》监管,惟全幢并无任何消防设备,而涉事大厦尚未巡查。发生意外后,屋宇署曾派员到场视察,发现大厦阁楼、2楼及3楼单位入口的防火门被移除。

不过,消防设备不及格的楼宇,可能随时更多。据政府统计,自《条例》生效后截至今年6月30日,屋宇署联同消防处共巡查了9,588幢建筑物,期间共发现6.6万个“消防安全指示”,但只得1.8万个指示已遵从或撤销,仅占整体27%。

油麻地广东道唐楼大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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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只得22宗被定罪

保安局曾指,消防处及屋宇署一般会给予有关业主一年时间遵办指示。若业主未能在合理时间内遵办,但又未能提出充分理据支持延期的申请,部门或会采取执法工作。按屋宇署的数字,就《建筑物条例》、《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及《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针对改善防火规格,去年只发出36次传票,定罪个案只得22宗。

在台湾,不同场所都要按照规定设置避难器具,包括缓降机。(新竹市消防局YOUTUBE截图)

台湾规定放置避难器具

参考台湾当地法规,根据消防安全设计,建筑物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不同场所的楼层应设置避难器具,例如地下层要有避难梯、第二层则要有缓降机或滑台等,当中包括住所、旅馆、学校等。在无法利用其他通道进行逃生动作时,可利用缓降机等其他避难器具逃生。

测量师:旧楼管理能力较低

何巨业说,旧楼要改善消防系统有一定困难,例如水缸或需设置在天台上,但楼宇的天台可能并非公用,而是有业权的地方,加上不少旧楼没有业主立案法团,在管理层面上难以处理。他又指,改装后的消防系统需要电力支援,有部份旧楼或难以负荷,或要处理电表等的问题,使难度增加。至于台湾的做法,他称香港的街头较多人,相对危险,难以从“根本”处理现时的旧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