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练涉年九龙游行袭警及拒捕 一年后被控 须禁足及宵禁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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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练被指在去年7月7日的“九龙大游行”,在旺角打了警察下巴一下,及被捕时作反抗,事隔一年被控袭警及拒捕两罪。案件今(6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他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7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保释,但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男被告陈正男(36岁,健身教练)被控去年7月7日在旺角亚皆老街24-26号袭击及抗拒警察编号50657的警署警长。

被告获准以原有的15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并须交出旅游证件,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案件编号:WKCC38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