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生涉袭击警司 辩方称被告失足致碰撞 指有警说认罪可判感化
听障学生在铜锣湾去年一次示威活动中,被指意图抢走一名警司手上的胡椒喷雾,并令警司跌倒受伤,因而被控袭警罪。案件今(28日)于东区法院开审,警司供称,他当时指示队员到铜锣湾地铁站,到站却发现闸口上了锁,但示威者已追至,他举起胡椒喷剂要现场人士离开时,被告却捉著其喷剂用力拉扯至二人倒地。辩方却指被告只是失足才举起手及碰到警司,又指警员制服被告时曾向被告面喷胡椒喷剂,并要被告道歉才为他洗面。被告在补录口供时,更有警员向被告称:“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事要认。”又说认罪可判感化。
被告罗镇杰(20岁,报称学生,听障人士)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他在去年9月15日,在铜锣湾港铁站C出口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司区永梁。
指挥400警作扫荡行动
警司区永梁供称,他当日为东九龙应变大队副指挥官,负责指挥约400名警员在港岛区扫荡示威活动。当日约下午5时,区接到指示带领队员乘地铁安排的特别班次到铜锣湾执勤,并在怡和街附近来回扫荡驱散人群。
到达地铁站站口却关上了
下午6时许,区与队员到达坚拿道天桥底附近,当时有300至400名示威者聚集,他们没有理会警方的警告,并继续留在现场,不断叫嚣及设置路障等。未几,他再次收到指示要往铜锣湾地铁站,他便带队员沿骆克道往铜锣湾C 出口;惟到达后发现铁闸被关上,需待职员开闸,示威者亦紧紧尾随,区便指示队员在波斯富街和骆克道交界设立防线,阻止警员被示威者冲击。
去年9月15日铜锣湾的示威情况(详看下图)
怀疑有人欲上前救浅衣男
未几,一名浅衣男子突然急步走向防线,数警即上前阻截,数名市民也急步走向该男子的方向,区指当时怀疑有人试图“救走”浅衣男,于是走到C 出口外,并要求众人散去但不果,故举起胡椒喷剂警告各人。
与被告拉扯至二人同倒地
此时,被告突然用双手捉住区手上的胡椒喷剂并大力拉,似有意抢走喷雾;二人拉扯2至3秒后,区失平衡跪倒在地,被告随后亦跌倒;二人继续拉扯,区背部落地,另一人踢向其右边肩膀。现场警员立即上前支援,区取得平衡后终控制被告。区其后发现耳后方和膝盖位置受伤流血、制服破损、锁骨位置有红肿。拉扯过程历时约20秒。
辩方指被告失足跌倒
区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不知被告与现场其他欲救浅衣男的人士一起,只知道被告在他举起胡椒喷剂后,便出现在他面前,他当时其实有充足时间向被告喷洒,但因专注保护动作,加上被告不断拉扯令他无法瞄准,故最终没有使用喷剂。辩方又指,被告当天失足跌倒才伸出右手,并非有意抢夺区的胡椒喷剂;区不同意。
被制服后遭扯去助听器
辩方续指,虽然被告曾在现场招认“一时冲动先打警察,对唔住”,但指被告倒地后被10名防暴警察包围,被告遭人用警棍不停击打肋骨、后脑和后脚,并向他的面部喷洒胡椒喷剂,又扯去他的口罩和助听器。
指有警曾说认罪可判感化
辩方指,被告多次称他有听障,但被喝令:“收声啦你。”被告要求使用清水洗面,又不获理会,期间有人大声叫被告道歉,被告才会作出口头招认,之后才有人替他洗面。被告在在作补录口供时,警方又拒绝让被告见其母亲,并向被告说:“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事要承认。”又指认罪可以获减刑三分之一和判感化令。
辩方指被告被推而跌倒
辩方下午在庭上播放一段现场拍摄的片段,指当时有十多名防暴警员包围在地上争持的被告和区,区指从片段中无法见到自己,不肯定当时有没有被十多人围住。辩方指事实上当时区曾用手捉住被告衣领,被告大叫“放手”但区并无理会。此时被告背部被推了一下,被告失去平衡而倒向区因而令区跌倒,并非如控方所言被告故意抢夺区手中喷剂而推跌区;区否认。
警员承认被告曾称听唔到野
控方其后传召协助拘捕被告的警员作供。警员承认当时的确有人大叫“放手”,他回头一看发现被告与区在地上拉扯,于是上前分开二人,并将被告双手拉往身后锁上手扣。此时被告称自己“听唔到野”,警员则在地上拾获一个助听器和一副眼镜,被告向警员表示该两件物件均属于他的。
警指被告曾说对唔住畀次机会
其后被告被带到铜锣湾地铁站内,警员为被告戴上助听器并警诫被告,被告则称:“我一时冲动先打警察,阿Sir对唔住,畀次机会我。”警员强调并没有对被告施以武力或威逼利诱,警方亦按被告的要求安排被告母亲到警署协助调查;被告和他的母亲在录取口供前亦已经得悉他们的权利,并在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辩方质疑警诫时被告未戴助听器
辩方盘问时质疑,制服被告时,有警员扯掉被告的助听器,并向他的面部喷洒胡椒喷雾,又喝令他“收声”;警员否认。辩方又指,实际上警员是在押解被告的过程中警诫被告,但被告当时没有戴上助听器,根本没有听到警员的警诫;警员又拒绝提供清水给被告洗面,迫使被告道歉后才为他治理。警员不同意,改口称见到被告面上确有胡椒喷剂,但不知道是何人喷洒,他亦有为被告洗面。辩方又质疑警员明知道被告的招认十分重要,却没有即时记录,直言警员纪录有误,警员否认。
案件编号:ESCC 2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