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工会感利君雅延长试用期决定自商经局 管方称120日非上限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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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助理节目主任利君雅早前被知会需延长试用期120天,并会“重启”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间出席政府记者会表现的调查。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下午与广播处长梁家荣等管理层会面后指出,强烈感到决定来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会得悉管理层早已完成利君雅的投诉,认为毋须进一步纪律行动,但管方却于短时内打倒决定。工会又引述副广播处长冯建业会上曾称,延长120日试用期并非上限。

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此事非仅涉及利君雅个人仕途,而是关乎程序公义问题;并批评今次做法如“瓹窿瓹罅”找出其不是,亦等同无声无色将公众投诉纳入考积。(张浩维摄)

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今日与管理层会面,主席赵善恩会后重申,重启利君雅的调查不公平,认为延长试用期理据不充分。工会在会面中,强烈感到相关决定是来自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认为事件属赤裸裸的政治打压,担心未来再有同类情况。

工会在会上得悉,梁家荣及时任署理副广播处长陈敏娟,于8月14日前已亲自检视过对利君雅的投诉,并已作指导及检讨。管理层当时认为毋须采取进一步纪律行动,即个案已结束,但本身是政务官的冯建业兼任两个副处长职位后,管方却于短时间内推翻之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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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会引述,副广播处长冯建业在会面中曾透露,延长试用期安排是由于公务员事务局发出备忘录,并特别指出就升迁及考职等事宜,要考虑港台员工的性情、个人性格特质及操行三方面,但他亦同意有关备忘录内容并非新事物。冯在会上亦指出,延长试用期120日,并非上限。

赵善恩说,港台政策及内部事务,包括聘任及中止聘用都在商经局监察范围内,难以相信局长邱腾华在事件中无角色。至于决定是由港台管理层或局方提出,工会称,会上得不到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