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警员供称拘捕曾健超时未有使用警棍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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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毕宏达供称当日拘捕曾健超时没有使用警棍。(资料图片)

“七警”涉嫌于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在金钟龙汇道变电站疑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两名负责在龙和道花糟制止曾健超的警长今(31日)出庭作供,他们均表示制服曾健超期间并没有使用警棍,而他们肉眼亦看不到曾有伤势。

案发当天在龙和道花糟制服曾健超的警长毕宏达指,当天见曾向龙和道下方淋液及掷手樽,故上前制服他,先从后揽著曾,再将重心压低,好使曾制服在地上,而同袍见状亦上前帮忙,把曾拉至行人路。毕起初指曾当时暴力反抗,惟之后又改口指曾因为被他突然压低,故力度不是太大。

另一名亦有协助制服曾健超的警长程英伟亦指,他制服曾时肉眼并没有看到曾有受伤,而他在制服时亦未有使用警棍,他指曾被制服时,以扭动身体来作反抗。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