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女生涉扶手电梯涂鸦 欲商议签保守行为 案下月再讯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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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2日是反修例冲突一周年,多区有市民聚集,警方于各区拘捕多人,其中两名中五女生被指于沙田新城市广场扶手电梯上涂鸦,各被控刑事损坏罪,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辩方提出与控方商议以签保守行为处理。两名被告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至下月14日再讯。
两名女被告:姓黄16岁女生,及姓谷17岁女生,被指于今年6月12日,损坏沙田新城市广场L3至L2的扶手电梯。黄另被控多一项刑事毁坏罪,指她于同日同地损坏L2至L1的扶手电梯。
辩方申请押后,需时与控方商讨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准两名被告以原有条件保释,即保释期间不得离港、每周向警署报到及遵守宵禁令。
案件编号:STCC168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