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清洁工以身阻警拘捕被判社服令 控方求改判监遭拒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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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8月5日全港“三罢”,49岁清洁工何永隆被指在深水埗拦截防暴警长,“以心口挡心口”阻碍警长截查一名15岁少年,以让对方逃脱。何永隆早前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控方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出刑期覆核,指针对警察的行为十分多,为增加阻吓性,应改判即时监禁2个月,但遭裁判官拒绝,维持原判。

针对警察行为增加求判监

控方表示,自去年反修例运动开始后,社会出现很多针对警察的行为,而被告何永隆所犯的罪行本身严重,须就公众阻吓性而合适地放更多比重,固此即时监禁更合适。

因应社会状态改变应用于日后案件

辩方回应指,若法庭因社会状况改变而考虑加刑,新的量刑指引是应用于后来的案件;就控方依赖的两宗阻差办公罪案例,其中3年前的一宗案,法庭仍判以感化令及社服令。

辩方又称,被告已曾还押12天,被判的社服令不是轻柔的刑罚,被告在辛勤工作的同时,须用仅余时间完成社会服务。辩方指,若监禁被告,他则无法继续履行原有的社会服务以贡献社会。

官认为本案情节较轻

裁判官黄国辉指出,控方举出判监2个月的案例,该案已是2002年,该涉案被告阻挠警察调查一宗明显是非法组织的聚集,且该被告与被调查者认识,惟本案并非此情况。黄官又认为,相对而言本案情节较轻,重新考虑后决定维持原判,并接纳辩方的讼费申请,批准索取12000元讼费。

被告希望唔好再嚟

险些就被判监,何永隆在庭外表示,“希望(案件)冇问题,唔好再嚟。”对律师司要求加刑称“冇意见”,只谓案件扰攘多时谓:“好烦,搞咁耐。”原本正在履行的社服令,他说因疫情缘故而未能如期进行。早前他接受传媒访问,透露住深水埗㓥房,月入微薄,他今称因疫情而转做散工,又因上庭而“一时时返唔到工”,“大家都揾少咗”。

案件编号:KCCC20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