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清洁公司前管工 涉诈骗商厦租客2.2万元服务费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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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清洁公司前管工,控告她涉嫌诈骗一名商业大厦租客,向其支付清洁服务费共2.2万元。被告本周三(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蔡福兴(60岁),时运服务有限公司(时运)前清洁管工,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于案发时在时运任职清洁管工,该公司是位于旺角的商业大厦家乐坊的清洁服务承办商。根据清洁服务协议,时运只负责为家乐坊的公众地方及部分办公室提供清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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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负责监督在家乐坊提供的服务及分配工作予清洁工人。上述协议没有涵盖的租客可经被告向时运索取报价,以聘用该公司提供清洁服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向家乐坊一名租客伪称,一名由她监督的清洁工人是由时运派往该租客的办公室提供清洁服务的,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租客向被告支付共2.2万元的清洁服务费,而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该租客蒙受不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时运及该租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