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公开大学LiPACE前院长及课程总监 串谋向美容业组织求职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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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今日(17日)落案起诉香港公开大学LiPACE前院长及一名前课程总监,控告他们涉嫌串谋索取一个美容业组织聘用的职位。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五(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今日(17日)落案起诉香港公开大学LiPACE前院长及一名前课程总监,控告他们涉嫌串谋索取一个美容业组织聘用的职位。(资料图片)

被告黄伟宁(50岁),公开大学辖下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LiPACE)前院长;及黎伟祈(47岁),公开大学LiPACE前课程总监,同被控一项身为公职人员串谋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c)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公开大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起诉公开大学LiPACE前院长黄伟宁(左)。(香港公开大学图片)

黄伟宁于案发时为LiPACE院长,负责该学院的整体管理。黎伟祈任职LiPACE课程总监,负责发展及开办多项专业课程,包括应个别机构的要求合办企业培训课程。公开大学于2017年中通知黄伟宁,其聘用合约于2018年1月20日届满后将不获续约。黎伟祈于2017年10月应黄伟宁要求,开始安排一项与一个美容业组织合办的企业培训课程。

控罪指,黄伟宁与黎伟祈涉嫌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1月20日期间,一同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上述美容业组织的一名董事,索取该组织按黄伟宁所接受的条款而雇用他的一个职位,作为促致LiPACE与该组织筹办一个有关美容光学的经评审企业培训课程的诱因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