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动案|17岁女往集会有人递头盔保鲜纸 觉对方好惨收下物资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3男女涉于去年7月28日中西区集会后参与暴动,该案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今(12日)裁定全部表证成立,17岁的女被告出庭自辩。她称当日与一名朋友想参与集会,惟后来得知人群去了西区才改到现场。她们原本只为观看,但不断有人向她们递上头盔,又叫她们包上保鲜纸以作保护,她的朋友拒绝,她觉递上物资的人“好惨”,故接受了,惟不久后警察发射催泪弹,她感不适,同案两名被告虽与她素未谋面,却一路协助她,男被告更曾抱著她带她到一个铁丝网前。

三人全部表证成立

三名被告:汤伟雄(39岁)、杜依兰(42岁)及姓李女被告(17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一带,参与暴动。汤和杜另各被控在西源里,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对讲机,各人的全部罪名表证成立。

17岁女被告称她原本只想与朋友到中环遮打花园参与集会。(资料图片)

抱陪朋友心态参与

李姓女被告自辩称,她去年6月16日首次参与这些公众活动,当时只是陪朋友,她觉当日游行情况和平。事发当日与一名女友人叙旧,在美孚吃东西至下午5时许,准备到遮打花园参与集会,她亦抱著陪朋友心态参与。惟途中在网上看到游行人士行到西区警署,便改往西营盘德辅道西一带。

一路有人递上头盔保鲜纸

她们到达后见到路上很多人,又有人在马路上走来走去,她俩决定“行后少少睇就算”。她当日穿黑衣只是不想标奇立异,又从新闻看过穿白衣会被打。她们观看不久,即有一男一女急救员向她们递上头盔,她的朋友认为“核突”拒绝,她觉对方遭人拒绝“好惨”,便接过头盔,后来又有人行近她们,问她们是否需要包保鲜纸,又说:“阵间佢地射tg(催泪弹)会好痛。”李见友人又拒绝又觉对方“好惨”,故让该名人士为包上保鲜纸。

催泪枪声后与友人失散

不过,她包上保鲜纸后3分钟,已听到催泪弹的枪声,见到好多烟。前方的人开始叫人后退,但她已吸到催泪烟并“喊哂”,更与朋友失散了,她当时满面泪水,“睇唔到野”,感到刺鼻,无法呼吸。

17岁女被告称与本案两被告汤伟雄(右)及杜依兰(左)并不认识,但两人却一路协助她离开。(资料图片)

首被告抱起她至铁丝网前

及后,有两人扶她到一栋大厦外,首及次被告助她冲洗双眼,她并不认识二人。后来有人喊有警察,首被告抱起她跑,把她被带到铁丝网处前,她听到有人喊:“警察咪郁。”首被告协她爬过铁丝网。她爬过网后见两被告已被拘捕。

有警员称爬出来不会被捕

指警员敲打铁丝网及用粗口责骂

她称,有警员以警棍敲打铁丝网及用粗口骂她,其中一警员向她说:“见你咁细个,你爬番出黎我唔拉你。”惟她爬出来后仍然被捕。她称当日没叫口号、无掷物,也没意图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

控方盘问时质疑为何她若无做犯法事,为何不留在原地,李称:“后面有人追我就跑。”此乃自然反应。控方续指警员没有用警棍敲打铁丝网及用粗口骂她,亦无人对她说:“见你咁细个,你爬番出黎我唔拉你。”李不同意

案件编号:DCCC87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