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57岁男子违反检疫令擅离酒店 被判即时监禁10天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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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全球新型肺炎疫情,除豁免人士,所有在到港人士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卫生署表示,一名57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擅离尖沙咀的指明宾馆,今日(29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绝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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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表示,该名57岁男子早前被发出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尖沙咀的指明宾馆接受强制检疫14日。其后警方接报于3月28日到场处理案件时,发现该名男子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获获授权人员许可下,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

翻查资料,被告为美国籍男子Steven Lawrence, Roy,报称无业,于尖沙嘴弥敦道54至64号美丽都大厦8楼一单位接受检疫。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发言人重申,遵从强制检疫令对全港同心抗疫至为重要。

男子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0天。(资料图片)

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十四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严正提醒受强制检疫人士应遵守上述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