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计划│罗致光:不是保雇主 惟雇主有“商” 雇员有“粮”
“保就业”计划明日(25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对于计划面对坊间不少质疑或批评,担心计划质重雇主而雇员未能真正受惠,劳福局局长罗致光表示,计划目的不是“保雇主”;不过,雇主保不住,职位就消失,便不能保就业,所以政府为雇主提供薪酬津贴,协助雇主“撑”过疫情,保留雇员;又指雇主与雇员是香港经济中命运共同体,雇主雇员有商有量,雇主便有“商”,雇员便有“粮”,待经济复苏,雇主可乘势而起。
罗致光指,“保就业”计划的设计要简而快,如果太复杂,建立及审批需时,到分派津贴时,已是明日黄花,救不了正处于水深火热,面临倒闭的企业。所以“保就业”计划的主体运用了现有的“强积金”制度;只要申领“保就业”津贴的雇主,在申请时授权政府的代理人向强积金受托人索取雇主有关记录,代理人的资料系统只要和受托人资料系统对接,计算及审批津贴金额,便可以全自动化,快而准。
而为免有人在公布“保就业”计划细节后,“舞高弄低”雇员及薪酬数字,计划已要求雇主可以选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或3月的其中一个月,作为计算今年6、7、和8月的薪酬津贴;而 6、7、8每一个月的受薪人数,不应少于3月份的受聘人数;因此可选择的都已成“历史”。
他又指,计划推出第二期时,可选的指定月份仍可能是12月至3月的其中一个月以计划津贴水平,但因雇主在申领第一期津贴时,承诺在领取资助期间,即6、7、8月,不会裁员,若雇主没有信守承诺,可能会失去申领第二期津贴的资格。
他指,面对全球经济可能已进入萧条期,疫情未知何时了,应秉持著同舟共济的精神,才能渡过这个可能是漫长的经济寒冬;雇主与雇员是香港经济中的命运共同体。政府透过“保就业”计划,协助雇主支薪,雇主便更要负起企业社会责任,协助雇员保就业。雇主雇员有商有量,雇主便有“商”,雇员便有“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