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裁《头条新闻》辱警 港台向警方致歉 本季播毕后暂停制作
港台《头条新闻》2月14日播出后接获逾3300名公众人士投诉,通讯事务管理局审议投诉个案后,裁定有关真实资料的准确性、污蔑和侮辱警方,以及在个人意见节目中表达多方面意见所提出的投诉成立,决定向港台发出警告。
港台表示,完成播放本季《头条节目》后,将暂停制作该节目。港台亦向对港台不满人士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亦发声明,指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接连被裁定违反多项守则条文”,认为情况“非常严重”,已严正要求港台须接受有关裁决并就此致歉,并检视节目在制作及编辑过程中是否涉人员疏忽及失误,按结果作出跟进或惩处。
裁决所涉及集数已即时下架
港台回复查询表示,接受通讯管理局的裁决并严肃跟进,会细阅内容备日后制作参考,并向因连串事件引起对港台不满人仕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而鉴于近月对《头条新闻》节目之意见反馈海量,港台决定即时展开对该节目之检讨,认真研究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发展。
港台又指,本季《头条新闻》播出后暂停制作,通讯局裁决中所涉及的集数会下架。翻查港台网页涉事的《头条新闻》集数,已经无法看到。
商经局发声明表示,港台作为公共广播机构,接连被裁定违反多项守则条文,包括未能确保节目真实资料的准确性;节目内容涉及仇恨言论、污蔑和侮辱警方;以及未能在个人意见节目中涵盖多方面的意见。
商经局认为情况非常严重,严正要求港台清楚表明接受通讯局对于《头条新闻》节目的投诉所作出的裁决,并就此致歉;检视有关节目在制作及编辑过程中是否有人员疏忽和失误,并按检视结果作出跟进或惩处;以及全面检讨节目制作及编辑机制,确保所有港台节目能够全面贯彻和体现《香港电台约章》订明的公共目的和使命。
商经局强调,港台必须全面恪守《香港电台约章》、确切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责任,以及严格遵守通讯局的相关业务守则。局方又指,港台应正视社会各界对其节目以至部门的管理和管治的关注,并正面和积极跟进及向公众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