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员向女网友落药再脱其内裤 官斥亵渎事主近乎强奸囚2年半
中学图书馆职员涉在卡拉OK房对女网友落药后,对她揸胸、摸下体,并趁事主失去知觉时脱去她的内裤,正欲把她带离K房时,遇上事主男友而就擒。图书馆助理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施用毒药促成非法性行为及非礼两罪罪成。法官今(10日)判刑时斥被告行为亵渎事主,近乎强奸,令人发指。他形容此等行为在道德及法律上均不能容忍,判被告入狱两年半。
被告郑棨语,29岁,案发时任职元朗信义会宏信书院图书馆助理。他被裁定于前年9月2日,在Megabox CEO 卡拉OK房间内,对女事主X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为,并曾猥亵侵犯对方。
官认为被告脱事主内裤意图性交
辩方求情指被告初犯,过往行为良好,其妻子亦很依赖他,望法庭轻判。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被告在网上认识事主,在第3次见面时使用卑劣的手段令对方失去反抗能力或神智不清,继而侵犯。案情指事主男友到场发现女友的内裤被脱下,练官认为被告曾趁事主意识不清时脱下内裤,意图性交。他又指,被告的行为明显是亵渎事主,并近乎强奸,但由于案中未指事主确曾被奸,故这不会成为量刑因素。法官亦提到,事主未有因受辱而留下长期伤害,最终判囚30个月。
事主喝下参蜜后感不适
案情指,被告在社交平台认识正读大学,当时20岁的女事主X,被告并自称是一名教师。被告后来约事主到九龙湾唱卡拉OK,惟期间女事主喝下参蜜后不适。X的男友Y知到女友的唱K地点,致电找X未果,直接到X聚会的地点往找她,怎料见到被告抱著X离开,期间X跌倒在地“走晒光”露出下体,男友即上前表露身份,被告解释称X上厕所时感不适,底裤半挂在膝盖位,他便为事主脱下内裤,并放入她的背包。两人后来送X入院,X的尿液样本验到迷孳及安眠药成份。
被告指事主为兼职女友官不接纳
被告自辩时却指事主是“兼职女友”,又指已不止一次约会X并有以时薪600元付她酬劳,更指当天遭X和其男友勒索10万元。惟法官却指被告的说法并无任何实质证据支持,认为他为脱身而度身订做说词,故裁定他罪成。
案件编号:DCCC39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