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姚松炎败诉毋须付胜方讼费 政府不服求上诉被拒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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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宣誓时加插额外字句而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姚松炎,高院裁定他拒绝或忽略宣誓,原本需向政府支付讼费。姚就讼费决定提出反对,法庭上年经考虑后改判他毋须支付政府的讼费。政府一方不服决定,向高院申请上诉许可。而高院今(31日)颁下判词,认为政府并无胜算把握,驳回政府的申请。

官指有独立考虑姚的情况

法官在判词指,法庭一度判败诉的姚松炎、梁国雄、刘小丽及罗冠聪,都需向政府支付讼费,只有姚松炎就讼费问题提出申请,要求法庭不作讼费令。法庭是考虑姚的陈词,才改变讼费的命令。因此,政府方现指姚案的讼费与另外三案不同,说法有误。法官又指,考虑姚案的讼费时,有独立考虑案中的情况。

法官认为政府没有胜算把握,遂拒批上诉许可,政府亦需向姚松炎支付是次申请的讼费。

案件编号:HCAL226、HCMP33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