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入口商非法进口“四电一脑”电器废物被定罪 被判罚1.5万元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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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今日(24日)表示,在葵涌货柜码头成功堵截从巴拿马非法进口受管制电器废物,涉案入口商Fourgood Overseas(HK)Co., Limited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1.5万元,成为“四电一脑”电器废物进出口管制自去年12月31日实施以来,首家被环保署成功检控的入口商。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今年4月署方在香港海关协助下,于葵涌货柜码头抽查一个报称载有电脑产品的货柜,查验后证实载有约700部废电脑,属受管制的电器废物,市值约10万元。环保署已即时将截获的废物退回来源地,并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及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犯案的入口商。
发言人强调,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进出口受管制电器废物(即被弃置的“四电一脑”包括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必须事先领有环保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否则即属违法。
为防止本港成为进口废物的弃置地或非法进出口废物的集散地,环保署表示,会严厉执法,并与香港海关紧密交流情报及协作,加强堵截以不同途径非法进入香港的各类废物。在“四电一脑”电器废物进出口管制实施前,环保署已举办简介会,致函相关业界人士及派员造访相关回收行业经营者,向业界讲解有关进出口管制的措施,提醒他们新的管制要求,确保其运作须符合相关法例的规定。
发言人提醒,从事电器废物回收的进出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四电一脑”电器废物,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被判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