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区诺轩PLAN B说法未获接纳 终院:呈请是挑战当选议员
香港众志周庭及刘颕匡去年报名参选立法会补选,但均遭选举主任取消其参选资格(DQ)。两人分别提出选举呈请,今年9月获判胜诉,而在补选中胜出的区诺轩及范国威被裁定非妥当当选。区和范今(17日)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其中区诺轩称他其实是周庭的“Plan B”,若法庭裁定“Plan B”议席无效,将剥夺选民的代表。惟首席法官马道立指出,选举呈请是挑战当选的议员,又强调这不是游戏,而是严谨的法律程序。最后拒批出上诉许可,区及范的议席亦即告无效。
高院早前裁定选举主任程序不当
申请人为区诺轩和范国威,答辩人为周庭及刘颕匡,以及分别“DQ”周庭和刘颕匡的时任选举主任邓如欣和陈婉雯。
根据高院早前颁发的判词指,因选举主任未有给予周庭和刘颕匡解释的机会,构成重大程序不当,因此裁定他们胜诉,而在二人参选选区获胜的区及范,亦变成非稳妥当选。
区范均指错在选举主任却由他人承担
区诺轩得悉裁决后,在庭外形容现时的选举制度“疯狂”,并指政府选举主任的不当行为,却要由胜出者及选民来承受,他认为这制度漏洞需要填补。范国威亦指今次选举主任的错误行为,责任全在政府,不应由他和18万新界东的选民承受。
区指裁其议席无效将剥夺选民代表
区诺轩在早前动议通知书指出,他是以“Plan B”身份替周庭出选,选民清楚知道周庭或“Plan B”区诺轩均能代表他们。若法庭裁定“Plan B”议席无效,将剥夺选民的代表。
惟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庭却指,“Plan B”的说法和证据显示相反,周庭提出选举呈请,若其胜诉,必然会令当选的区诺轩失去议席。
区诺轩的律师回应指,周庭的选举呈请是要挑战选举主任的决定,认为该决定是不合法。而选举呈请是法例下唯一方法。法官张举能质疑有何证据。
马道立指这不是游戏
区续解释,周庭曾去信法庭,指她在上诉案保持中立,亦确认区是其“Plan B”。马官则问周庭的立场,又指这不是游戏,而是严谨的法律程序。代表周庭的律师指,是次上诉案中立,以往的证据未有改变。马官又强调,选举呈请是指呈请人挑战当选的议员。在席法官退庭考虑15分钟后,即驳回上诉许可申请。
代表选举主任的律师曾要求法庭判上诉人支付惩罚性讼费,指对方是滥用程序。终院法官最终判上诉人需支付答辩人的讼费,没有颁令他们支付惩罚性讼费。
案件编号:FAMV 307、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