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补选须最迟明年5月底举行 陈淑庄:应尽快安排补选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终审法院今天(17日)拒绝向新同盟范国威和民主派区诺轩批出上诉许可,二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6条规定,选管会必须在立法会秘书宣布议席出空缺后安排补选,不过不得在立法会现届任期结束前的4个月内举行(即2020年5月31日前),不过没有规定补选需于刊宪后的特定时间举行。
本届立法会任期尚余约十个月,政府是否需要举行补选?资深大律师、行会成员汤家骅认为,未必一定需要举行补选,又指立法会会期通常于7月中结束,若明年5月或6月才补选两名议员,未能有效运用公帑。正提出选举呈请的刘小丽认为,政府应尽快举行补选,展现政府的承担。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认为政府需尽一切可能和努力安排补选,填补空缺议席。

区诺轩及范国威昨天在立法会与传媒茶叙。(罗家晴摄)

汤家骅:补选未必有效运用公帑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5条规定,立法会秘书必须在知悉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后21天内,藉宪报公告宣布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根据《条例》第36条规定,选管会必须在立法会秘书宣布议席出空缺后安排补选,不过不得在立法会现届任期结束前的四个月内举行,即补选必需在2020年5月31日前举行,不过法例并无规定补选需于刊宪后的特定时间举行。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民主派在议会再失去两名议员,令他们在议会的形势更恶劣,她认为政府需尽一切可能和努力安排补选,填补空缺的两个议席。

汤家骅认为,未必一定需要举行补选,他认为任期只余十个月,未必够时间举行补选,又指立法会会期通常于7月中结束,若明年5月或6月才补选两名议员,未能有效运用公帑,“补选到𠮶个人,开到几多次会?如果开得一两次会,未够有效运用公帑”。

刘小丽呈请案 仍等待法庭排期 

去年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中,选举主任郭伟勋同样未有向刘小丽查问其政治立场,便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或令九西补选中当选的建制派陈凯欣同样被裁定当选不妥当。刘小丽今天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控辩双方已完成交换文件阶段,案件仍在排期当中,仍未有开审日期。刘小丽表明,即使本届立法会会期即将完结,仍会坚持提出选举呈请,“陈凯欣嘅当选系‘可耻’、不公义”,因此她会呈请到底。

刘小丽认为,政府应尽快举行补选,指区、范被裁定“非妥为当选”,属政府的行政失当,政府展现政府的承担,为议席出缺举行补选。

《香港01》正就补选事宜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查询。

刘小丽认为,政府应尽快举行补选。(资料图片)
汤家骅认为若明年五、六月才补选两名议员,未能有效运用公帑。(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