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中物流”非法出口24吨废电线、铝铜废料 判罚款8.4万元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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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中物流有限公司”非法从香港出口废电线、铝废料及铜废料等废物到马来西亚,今日(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84,000元。

环保署表示,今年八月底收到马来西亚有关部门通报,指一家香港出口商涉嫌非法出口废物到当地,随即展开调查及搜证,证实涉案出口商于今年四月在未领有环保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及未得到马来西亚有关部门书面批准下,非法运送约共24公吨废电线、铝废料、铜废料及其他废料到当地。环保署遂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犯案的出口商。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进出口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电线及金属废料(如铝废料及铜废料)等,必须领有环保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除非该等废物未受污染,且进出口的目的是为再加工、循环再造或回收,或是为再使用该等废物。另外,出口商亦应事先获入口国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把废物循环再造,否则即属违法。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出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废物。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任何人士非法进口或出口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被判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